浙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“黑名單”管理暫行辦法
浙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“黑名單”管理暫行辦法
發(fā)布日期:2016-06-15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據中心
浙安監(jiān)管法規(guī)〔2016〕52號

各市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局:

為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誠實守信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,推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懲戒安全生產違法失信行為,我局制定了《浙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“黑名單”管理暫行辦法》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
浙江省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管理局

2016年6月15日

浙江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不良記錄“黑名單”管理暫行辦法

第一條為健全安全生產領域失信懲戒機制,加強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,嚴格規(guī)范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實施懲戒,增強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意識,促進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,根據《安全生產法》《職業(yè)病防治法》《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(lián)合激勵和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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